关于对我校在职的省级以上教学名师设立教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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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9-10 11:45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473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在职的省级以上教学名师设立教学名师工作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教学名师工作室实行教学名师主持负责制,组建教学团队,配备精干力量,优化梯队结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期3年,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教学名师与学校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年度过程性评价由所在高校组织,期满终结性评价由省教育厅组织。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教学名师工作室,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称号。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编制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任务书,纸质版于9月18日前报送至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jyk@haust.edu.cn。
教务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