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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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3-08 16:39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启动,根据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19】98号),为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时间、申请材料及说明
2019 年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 3月20日-4月5日。申报人员须做好准备工作,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综合项目专栏-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申请材料及说明)。
二、材料受理
各单位拟申报人员,应保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相关要求。请于3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1、单位推荐意见。各申报人将个人单位推荐意见500字内、A4纸打印(需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写明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及电子文档【(Word文字版)以(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师资科。
2、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档发送至师资科。
3、纸质申请材料(含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一式2份,其中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推荐意见(与校内推荐意见内容一致)需手写,各基层单位不需签字、盖章。
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请各申报人员和单位务必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丽
电话:0379-64231760
邮箱:szkk@haust.edu.cn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