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20-2021学年新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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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28 09:22
校属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新接收教师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河科大人[2007]16号)文件精神,现将制订2020-2021学年新教师培养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培养计划的对象
2020年我校接收的从事教师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和新调入教师岗位的非高校教师职称人员。
二、制订培养计划的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方向,为新教师选定一名指导教师,学院选定的指导教师与被指导新教师共同制订详细的培养计划,并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新教师培养计划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一份由学院保存,一份由新教师保存。
2、培养计划表于2020年10月8日之前上交各学院。各学院应建立新教师个人培养档案,并指定专人保管,新教师培养期满一年根据培养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教师的培养工作,选定教学经验丰富、职称在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制订出适合每个青年教师自身情况的培养计划并加以落实;指导教师填写《指导记录手册》;新教师填写《培养记录手册》。
三、请有关学院按文件的具体要求,填写《新教师培养计划制订情况汇总表》于10月9日前将纸制表格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表格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电子信箱,并到教师发展中心领取《指导记录手册》和《培养记录手册》。
四、人事处将定期对各学院的新教师培养计划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据各学院落实新教师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和考核情况核算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教师发展中心电子信箱:szkk@haust.edu.cn 电话:6423176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28日